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企业家杂志 (ID:iceo-com-cn),作者:邓双琳,编辑:李薇,值班编辑:姚赟,审校:谭丽平,制作:崔允琰,头图来自:谭乔微博截图
17年前,交警谭乔肯定想不到,自己不仅会带火一档叫《谭谈交通》的普法栏目,还会因为这档栏目,在2022年落入一场版权纠纷罗生门。
《谭谈交通》于2005年开播,因节目里展示的世间百态,以及出镜交警谭乔的妙语连珠,成了成都电视台一个非常受欢迎的栏目,谭乔也因此变成了观众口中的网红交警“谭Sir”。2018年,谭乔辞去《谭谈交通》主持人一职,这档栏目也随之停播。
不过,《谭谈交通》虽然停播,一些往期节目片段经过二次创作、“搬运”后,这几年在短视频平台“翻红”。2021年,脱下警服、沉寂许久的谭乔,重新回到公众视线,以“成都《谭谈交通》主持人”的认证身份在B站开设账号,成了一名UP主。
7月10日晚,谭乔突然在社交平台自曝,遭遇第三方公司维权,《谭谈交通》因侵权面临全网下架,不仅其个人账号被清空,一些二次创作的作品也被陆续投诉下架。谭乔还表示,自己或面临牢狱之灾,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
来源:谭乔微博
据上游新闻报道,成都广播电视台内部人士表示,长期以来,成都广播电视台对于《谭谈交通》的权利没有进行任何主张,但并不代表着电视台方面对于著作权的放弃,谭乔个人通过侵权的行为长期以来获取了大量的利益,这是公认的,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
7月11日晚,成都电视台发布声明,称将相关维权工作授给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维权仅针对未经许可而进行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并未针对任何个人,更不存在对个人“索赔千万”的情况。
谭乔7月12日上午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称,《谭谈交通》的版权归属目前仍存在疑点。他强调,《谭谈交通》是一档公益性质的普法节目,他从未和成都电视台签订过任何的合同或协议,并且除了饭补、油补和已申报的奖金,他从未收取过成都电视台任何报酬。
此外,他向《中国企业家》表示,2021年从警队辞任后,他个人没有开公司,也没有签约任何公司,“就是和摄像拍一些段子”,内容平台给的流量激励收益除了正常生活、工作开销以外的部分,也都分批分次全部转入了公益机构。
在此纠纷中,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游术”)浮出水面。天眼查信息显示,成都游术成立于2018年3月,曾用名为游术(成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该公司过往多次作为原告,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提起诉讼,被告方包括咪咕、爱奇艺、B站、快手、字节跳动、乐视、搜狐、百度、腾讯等公司。
凤凰网报道,一份名为《关于就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栏目进行版权服务的策划方案》(以下简称《策划方案》)的文件显示,成都游术称,希望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洽谈版权服务合作,合作方式为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一定周期内将《红绿灯》栏目版权维权和作品著作权管理服务授权予成都游术,而成都游术在获得授权后开展相应的法律活动,包括对侵权方的调查、取证、起诉、调解、追款、商谈等。
关于双方的合作分成,《策划方案》显示,对于版权维权所得的部分,全部款项由双方按照“35%归成都市广播电视台,65%归成都游术”的比例进行分配,并且,维权过程中成本由成都游术全部承担。而对于版权授权使用所得的款项,由双方按照“40%归成都市广播电视台,60%归成都游术”的比例进行分配。
谭乔表示,平台反馈,已经被成都游术起诉,正常开庭时间应该在本月中旬,不过现在频频上热搜,不知道还能否如期开庭。一些做二创的个人和私人公司也收到诉讼通知书,本着息事宁人、减少维权成本的心态,按照成都游术的要求,进行了5000元至10000元的赔偿。
谭乔希望弄清楚,在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他是否享有应当的权利,而视频记录的另一方,是否可以向他或者其他的创作者进行索赔。
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克枫告诉《中国企业家》,谭乔的行为是否侵权,要结合事实来查看。从目前了解的信息看,电视台、相关单位均未与谭乔签订合同,那么就意味着,没有对权利进行约定,没有对视频中肖像进行约定,也没有对人物表演权利进行约定,节目的行为,也很难界定为职务行为,那么《谭谈交通》的权利难以界定。
姚克枫综合现有的资料分析,《谭谈交通》绝大部分内容由谭乔完成,如果其他人仅仅是参与录像,谭乔与其单位未有约定权利,那么《谭谈交通》的权利人为谭乔本人,录制者不享有原始版权的权利。即便可以推定录制者与谭乔有互动,对《谭谈交通》节目亦有贡献,那么《谭谈交通》也只能属于相关单位与谭乔之间的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的权利属于合作各方共有,合作作品可以得出谭乔也是权利人之一,那么谭乔作为原始权利人,享有传播视频的权利,反而是制作方,或者不享有权利,或者仅仅是权利人之一。如果仅仅是权利人之一向下游公司授权,未经其他权利人追认同意,则属于无效的情形。未经全部权利人都同意,继受获得权利的公司并不享有视频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更没有权利要求原权利人停止播放。
“《谭谈交通》是一档公益节目,是对公益宣传的传播,该节目的社会价值大于私权,任何人在宣传社会正向价值时,都有权合理使用和播放。直接要求一个节目中的人物,停止对含有自己形象的内容播放,也令社会公众不解,更加会令社会公众产生对《著作权法》的不理解。另外,无论录制方享有何种权利,如果肖像权人不同意录制方继续使用肖像,反而是有权要求其他方播放的。其他方直接播放《谭谈交通》,还存在损害谭乔本人肖像权和表演者权。”姚克枫说。
不过,也有人拿《谭谈交通》与国内其他电视节目做比较,“假如,有一天汪涵辞职了,然后将过去13年他参与录制过的每期《天天向上》全部上传到某平台其个人账号上,获得了很高的播放量,并以此获取了高额流量收益,你认为合适么?湖南卫视会答应么?”
《中国企业家》查询到,谭乔B站账号第一条视频于2019年12月20日上传,截至7月12日早晨,他在B站的粉丝超389万,获赞逾2526万,由于有关《谭谈交通》内容的视频下架,该账号共有79条视频。
来源:B站截图
以下是谭乔的口述:
谭乔,你小子也有今天!
得知《谭谈交通》被下架时,我正在山东为警方拍摄宣传的视频。就在拍摄途中,很多朋友跟我说我的视频被全网下架了,我第一反应是:谭乔,你小子也有今天!
平台的后台私信表明,我因为侵犯了游术公司拥有的版权,只能下架《谭谈交通》的视频。
我目前没有收到诉讼通知书,但平台反馈,已经被游术公司起诉,正常开庭时间应该在本月中旬,不过现在频频上热搜,不知道还能否如期开庭。一些个人和私人公司也收到诉讼通知书,本着息事宁人、减少维权成本的心态,按照游术公司的要求,进行了5000元至10000元的赔偿。
虽然见惯大风大浪,但我还是有点懵,所以7月10号我立刻在微博上发了一个声明。
《谭谈交通》本来就是一档免费帮助大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大家热情二创,更好地广泛传播的节目,它从一开始的基调就是这样的,侵了哪门子权呢?
《谭谈交通》的版权归属是存在疑点的,因为我没有和成都广播电视台签订过任何我的肖像权以及著作权授权,也没有签订过任何的合同或协议。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针对此事发了声明,称拥有《谭谈交通》的版权,并把相关维权工作授权给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网上未经许可发布的《谭谈交通》相关视频进行处理。
随后媒体又爆出一份游术公司所谓“维权”之后的利润分成方案,从中可以看出游术及授权方,从头到尾都没有和所谓“侵权”的自媒体人包括我进行沟通和协商的意愿。
来源:视频截图
《谭谈交通》没有剧本、没有台词,我和谁交流、怎么交流,从头到尾都是由我主导独创的,然后拍摄方随后进行编播处理,仅此而已。
当年领导跟我说,谭乔,你出去纠正交通违法,电视台会派人来拍,拍完了把你执法的过程在电视上播出,《谭谈交通》原始形态就是这么来的。让我匪夷所思的是,录制了13年后,这个节目怎么就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根据网友搜集信息,游术公司成立于2018年,实缴资本为0,社保缴纳的职工人数为0,办公地点是一个服装店,并且没有做任何实质业务,疑似一个空壳公司,却从今年6月份起开始大面积起诉了多家平台侵权。我看到6月6日左右,游术公司一口气就起诉了59家。
很多律师朋友说,现在有一种网络版权流氓,特别擅长碰瓷式维权,讹着一个算一个,游术公司是不是属于这一类型,咱们不能不负责任地说死,但是至少对其资质存疑。很难不让人怀疑,是不是授权方某些人被游术公司带沟里了?
来源:视频截图
内容创作激励去向
这些年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对自己的权利进行过主张?
因为我觉得,这本来就是一档公益、具有新闻传播属性的、安全宣传节目,只要不是恶意歪曲中伤,所有人都可以转载、下载、二创,毕竟交通安全宣传,应该以各种有益有趣的方式让人看到。
13年来,我几乎没有休息,为了保证节目能正常日播,常常放弃公休假,对于《谭谈交通》的安全宣传功能,我乐在其中。为此,我不断地融入自己的想法、新梗。《谭谈交通》火了以后,出现了很多类似节目,但都没能达到《谭谈交通》的热度。
早年间,多方一起合作做《谭谈交通》的初心,肯定不是为了经济利益。如果有极个别人想要把《谭谈交通》变成中饱私囊的工具,我第一个不答应。
电视台声明的所谓的“谭乔通过长期的侵权获得了大量的利益”,就是平台给的一些内容创作的激励,所有的UP主都有这种激励。
我从2021年才第一次真正接触到自媒体,刚开始我根本不清楚有这些东西,也没有去开通。因为有隐私条例,不允许对外公布激励的具体金额,但当我知道有激励的那一刻开始,第一时间就和B站进行沟通,把除开我正常生活、工作开销以外的部分,都进行了公益捐助,都是有据可查。
第一部分捐给了乡村教师,第二部分成立了助残基金。今天我又捐了8000块钱到助残基金。我一直在帮助节目中出现过的福贵大爷、二仙桥大爷等朋友,希望他们真正能够赶上咱们时代发展前进的步伐。
我不是电视台员工,在做这档节目的13年间,没有签订过任何收取报酬的协议。
因为我在路面工作经常无法正常用餐,电视台给过我一些误餐和加油费用。还有一年,我被台里评选为金牌主持人,给过一次奖金,大概两三万,这笔钱我们单位是知道并且认可的,后来这笔钱每个月分批次给我了。
这些天,很多律师都主动和我联系,听我讲述完事情的原委后,都表示这可能是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一个极具代表性、里程碑式的事件。很多人说我的遭遇和李子柒很像。
如果这起事件最终,法律判决我要赔偿,没有任何问题,我尊重法律,就是砸锅卖铁我都会赔,相信法律保护真正的创作者,这就是我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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